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09-2010学年度自考学生“双评”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0-10-21 作者: 浏览量:

关于做好2009—2010学年度自考学生“双评”工作的通知

各校区、教学点:

2009-2010学年度“双评”工作将严格按《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手册》和《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

对2009-2010学年度中,组织富有特色学生活动,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积极主动的校区、教学点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
评选办法:

1、 申报材料:各校区、教学点将2009-2010学年度中所组织的特色学生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加盖校区、教学点公章(附电子文档)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工作科;

2、 继续教育学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评选出最优秀的3个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
二、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

1.比例: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各校区、教学点推荐2-3名(工作满一学年),优秀班主任按各校区、教学点2009-2010学年度班级数的15%上报。

2.注意事项:

①评优工作要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进行;

②推荐或上报评优者需上交一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;

③如经审查不符合评优条件,该名额作废,不能补报。

三、学院综合奖学金申报工作

1.评先的比例、等级、金额、条件:

严格按《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手册》和《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(试行)》(继教字【2007】07号)执行。

2.优良学风班的评选

①申报条件见学生手册之《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关于优良学风班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奖励办法》

②评选方法:

a.申报材料: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,材料不全、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。评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:

(1)如实填写《优良学风班申报表》,并按要求签署意见、加盖校区、教学点公章;

(2)班级创优活动计划和创优活动总结;

(3)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(要求打印并报电子版);

(4)该学年上、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成绩一览表,加盖校区、教学点公章;

(5)班级递交入党申请书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的名单并加盖校区、教学点公章;

(6)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。

b.申报比例:优良学风班申报不受比例限制,按条件酌情择优评选。

4.注意事项:

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严格按指标审查,经复审不符合条件者,下达指标名额不予补报。

三、工作日程安排

9月20日—10月10日: 学生学年鉴定、班级成绩汇总。

10月10日—10月15日: 各班初评结果上报校区、教学点。

10月15日—10月20日: 校区、教学点汇总、录入、公示。

10月25日前: 校区、教学点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工作科(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,纸质版加盖校区、教学点公章)。

10月25日—31日: 继续教育学院复审、汇报、公示。

11月初: 学年度总结表彰。

四、说明与要求:

1、为了便于全院统计汇总,本次“双评”工作全部使用EXCEL表格输入,请严格按统一格式和要求输入

2、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工作科邮箱:18054018@qq.com,报送文件请以“×××校区、教学点2010年双评”形式命名。

请各校区、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奖评先工作,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贯彻执行。

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继续教育学院

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