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告自学考试考生书

时间:2018-03-28 作者: 浏览量:

各位自学考试考生:

2018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实施组考方式改革和专业课程改革。为了各位考生考试顺利,按时完成学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方式改革

考生分为A、B两大类。A类:全日制年龄25岁以下且注册时间4年内;非全日制专科、中职衔接年龄20岁以下且注册时间3年内;非全日制本科、高职衔接以普通在校生学籍注册且注册时间3年内。B类:全日制年龄25岁以上或注册时间4年以上;非全日制专科、中职衔接年龄20岁以上或注册时间3年以上;非全日制本科、高职衔接未以普通在校生学籍注册或注册时间3年以上;面向社会开考专业(仅学习服务中心有)。

分周五和周末两个时间段组织考试。确保周五在一个考点考试,周末(周六、周日)在同一考点考试。

考生分类别安排考点,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混合编排考场。

A类考生考点安排:考点学校的A类考生安排在本校考试;非考点学校的A类考生按照助学单位相对集中和当次考试考点相对固定的原则(基本维持现有的考务关系组考),由武汉市招考办安排至相应的助学班考点学校考试。

B类考生考点安排:考点学校的B类考生由考务软件随机编排至除本校以外的助学班考点学校考试;非考点学校的B类考生由考务软件随机编排至任意助学班考点学校考试。

报考结束后,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助学单位报考情况将考生依据分类条件分成A、B两大类,按照武汉市招考办确定的考务原则将A类考生锁定在相应考点后,与B类考生进行全市混合编排。考点依据资源实际可进行考场合并操作。

二、专业课程改革

为适应我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准确把握新时期自学考试功能定位,积极推进自学考试在继续教育、学习型社会构建中发挥“学习立交桥”作用,我省调整了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。开考专业由200余个减少为90余个。为确保原有在籍考生的权益,设置新旧计划过渡期,过渡期为2018年、2019年两年。过渡期间,原计划的课程继续编排课程考试,原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按原计划申请毕业。

三、特别提醒

1、考试方式改革后考试地点变化很大,不一定在本校考试。考试前一周,考生务必在“考生服务平台”上查询打印考试安排信息表,提前到考试地点熟悉考场,并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。准考证如有遗失,务必在考前一周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补办好。身份证如有遗失,务必在考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好。

2、专业课程体系调整后,开考专业减少,课程设置与原来的不同。往届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尽量在2018-2019年两年过渡期内报考,完成学业,办理毕业证书。

以上告知,如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我院自考中心027-87193206.87992186。

武汉151amjs澳金沙门(股份)有限公司继续教育学院

2018年3月27日